根据《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6)、《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2019.1.1)、《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2013.1.22)、《国家海洋局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1.9),《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2018.10.16)等有关精神,将《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阳江志程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江港吉树作业区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在拆除现有临时码头后,建设一个10万吨级散货船通用泊位一个,码头前沿线长280米,与规划岸线平齐。因码头前沿水域及公共航道水深条件较差,故还需对港池及航道进行疏浚,疏浚量272.23万方(含施工期回淤)。项目总投资为54110.92万元,工期为18个月。
本工程码头用海面积15.8484公顷,港池用海面积2.4017公顷。目前码头未经批准已填10.9009公顷,并进行行政处罚,码头剩余4.9475公顷用海面积,用海结构改为高桩式透水结构,用海方式由原计划填海造地用海改变为透水构筑物用海。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阳江志程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海港纵一路1号
邮编:525900
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18666238008
联系邮箱:22099295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东邦鑫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0000
联系人:朱贝云
联系电话:17666531977
联系邮箱:372454122@qq.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阳江志程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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